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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黄山一事业单位考生笔试第一 却因“工作年限少”被刷

发表于2014-07-10

7月9日下午,黄山市一位市民反映称,其是2014年黄山市直事业单位的一名考生,报考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,获笔试第一名。但资格复审时被告知工作年限不够。对此,他质疑不符合要求如何通过了初审,认为工作年限截至到今年5月底,让很多考生无法达到报考条件。

 

考生吐槽年限设置不合理

 

据其自己公开的报考信息,这位“06090603010603”考生,报考的是“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0007岗位”。

该考生称,这次考试以72.4分取得了笔试第一名。7月9日上午资格复审时,工作人员告知其工作经历不满两年,不符合复审条件。他认为自己从2012年5月份就参加工作至今,但工作人员解释工作经历须从毕业结束开始,也就是从2012年7月1日开始算。他们又将这一次的截止日期定为2014年5月31号,以此往前推两年,须是2012年5月31号前毕业的人,才拥有两年工作经验!

众所周知,大学毕业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底、7月初,也就是说,这里所认为的两年工作经验并不包括2012届毕业生,至少是2011届毕业的学生暨拥有两年零11个月的工作经验才符合它所谓的两年工作经验!

记者私信联系该考生,希望了解更多情况,到发稿时还没收到回应。

 

回应:事先已做规定,今后妥善考虑

 

7月9日晚,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:“报考条件”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,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。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。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、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。

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0007岗位报考条件要求有“二年以上工作经历”。“06090603010603”考生报考填写的工作经历为2012.5-2014.6在黄山市某单位工作。这表明已满2年工作经历,因此网上报名初审时认定符合工作经历报考条件。

现经现场对相关原件的审核,该考生毕业证书为2012年7月1日签发,提供的人事代理合同起始时间为2012年7月。因此,该考生2012年6月30日以前应为在校学生,实际工作经历不满2周年,不符合报考条件。

黄山市人社局负责人电话中也告诉记者,初审在网上进行,已提醒诚实报考,填写真实信息。只要报考信息符合要求,会通过初审。但复审时会严格审核相关材料。

事先发布的招考公告,对工作经历等报考条件,早就做了既定要求,考生报考时要认真阅读,符合条件才能报考。对为何将工作年限截止到5月底,这是因为招考单位有自己用人需求,且今年招考时间也偏早。

不过,该局也表示,今后招考中,将充分考虑到新老毕业考生毕业时间的实际问题,将工作经历要求可截至到每年7月底或更久点,这样能让考生拿到毕业证后恰好工作满两年就能报考。

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吴永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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